为了鼓励副修专业学生勤奋学习,积极上进,成为社会有用之才。我院为了奖励有突出表现的副修学生,特制定此办法。
一 、评选办法
1.采用自荐与他人推荐相结合的办法。凡有某一方面专长,有突出表现或贡献者均可写出推荐理由,交班长或班主任老师处。
2.评选小组(班主任、班长、学生代表)审议后提出初选名单。
3.全体副修专业学生针对初选名单无记名投票,得票数达到或超出投票总人数60%的同学当选。
二、评选时间
每学年一次,该学年的第二学期结束前完成。
三、 奖励方式
1.颁发“获奖证书” (注明奖项)
2.在条件允许下,给予一定物质奖励。
重庆师大外国语学院
2007年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