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招生考试是国家选拔高层次专门人才的重要途径,复试、录取是研究生招生重要环节。为统筹做好重庆师范大学外国语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根据《重庆师范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等文件要求,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工作原则
(一)综合评价、公平公正。科学设计复试内容,加大对考生思想品德、专业素质、实践能力以及创新精神等全方位的考查。严格安全保密制度和工作纪律要求,复试过程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开,复试成绩进行量化考核,确保录取结果的公平公正。
(二)择优录取、宁缺毋滥。严格执行国家和重庆市招生政策,科学划定专业复试分数线,坚持选拔标准、择优录取,严肃考风考纪,确保录取质量。
(三)以人为本、优化服务。确保信息沟通畅通,准确地向考生解读招生政策,及时发布复试的时间、方式、流程等安排,强化人性化安排,做好个性化关怀,解决考生在复试过程中的各种突发问题。
二、组织机构
(一)学院复试录取工作小组。学院成立复试录取工作小组,由学院书记、副院长(主持工作)担任组长,学院纪委书记、各招生专业导师代表、研究生辅导员作为成员。工作小组具体职责包括:
1.根据教育部和学校有关招生工作规定制定本学院复试录取实施办法,经学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后组织实施。
2.根据本学院学科(专业)实际情况组织成立各学科(专业)复试小组,组织各复试专家组命题,对小组成员进行培训,指导开展具体复试考核工作。
3.制定复试命题管理办法,组织各复试专家组命题。对复试试题按照“机密”级别,安排专人统一保管,确保试卷保密安全。
4.组织考生参加复试,受理考生申诉并及时处理。
5.汇总学院拟录取名单并上报学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
6.监督复试各环节工作,制定突发事件处置应急预案,及时处理复试过程中的各类突发事件。
(二)学院学科(专业)复试专家组。学院选拔政治素质过硬,业务能力强的硕士生导师和专业课程教师,组成学科(专业)复试专家组,每组专家不少于5人,设组长1名,其中具有高级职称的研究生导师不少于3人。复试专家组具体职责包括:
1.按照学院复试命题管理办法,制定本专业的复试标准、复试方法,建立复试试题库,命制复试试题。
2. 对本专业考生进行复试,评定复试成绩。
每个复试专家组配备秘书或助理至少2名,负责考生安排、身份验证、复试记录、系统操作和协助安排相关事宜。
三、招生计划
学院在国家初试分数线的基础上,综合考虑各研究生招生专业上线情况、专业目录已公布计划、学科发展需要、导师队伍现状、就业率和现有基础条件等,确定各专业招生计划。
四、复试分数线
学院根据国家初试分数线、各招生专业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按照学校要求划定各专业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具体通知将在重庆师范大学研究生网站统一公布。
五、复试方式、程序及内容
(一)复试方式
采取现场复试的方式进行。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须到校进行集中复试。
(二)复试时间
1.学术型硕士
时间:2023年3月30日上午8:30开始。
2.翻译硕士
时间:2023年3月30日上午8:30开始。
3.学科教学(英语)
时间:2023年3月30日上午8:30开始。
(三)复试流程及相关要求
1.公布复试方案。在重庆师范大学外国语学院官网公布经学校研究生院审核同意的本学院复试与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2.考生缴费。取得复试资格的考生,须在复试前规定时间内按照我校要求方式缴纳复试费用,具体缴费要求详见重庆师范大学研究生网站,复试费 150 元/人。由于考生个人原因未参加复试的不予退费。
3.考生复试报到及资格审核。考生凭准考证和居民有效身份证,携带学籍学历证明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复试报到和资格审核。报到时,将对考生的学籍学历证明材料、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学籍学历证明材料如下:(1)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2)非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3)取得境外大学文凭的考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4)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本科考生,须提供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成绩证明。(5)因姓名更改或身份证号变更导致学籍学历校验未通过的考生,还须提供具有更改记录的户口簿或公安机关开具的相关证明原件。
4.复试实施。
(1)考生凭借准考证和居民有效身份证,参加复试。
(2)复试正式开始前,工作人员要对考生进行身份核验。核验完成,考生方可参加复试。
(3)复试全过程录音录像。
(4)复试结束后,请考生有序离场。
(四)复试内容及形式
1.英语水平测试。测试方式主要以考生作自我介绍、专家问答和对话交流的形式。自我介绍内容包括个人基本信息、本科学习情况、对报考专业的基本情况了解程度、未来学习研究打算。测试时间每生不少于5分钟,测试成绩满分为 20 分。
2.专业笔试。专业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共考试 1 科,考试时间 2 小时,满分为 100 分。试题内容为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
研究方向 |
考核课程 |
参考书 |
英语文学、英语国家文化 |
英美文学 |
刘炳善:《英国文学简史》(新增订本). 河南人民出版社, 2007. 吴定柏:《美国文学大纲》(第2版). 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 2013. |
日语语言文化、日语教育 |
综合日语 |
陆静华,谭晶华:《综合日语教程》(5-7册). 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 2017. |
英语文体学、英语语言学、英语教学理论与应用、语言测试、中学英语课程与教学论(学科教学英语) |
语言学概论 |
胡壮麟:《语言学教程》(第五版). 北京大学出版社, 2017. |
翻译理论与实践、英语笔译、英语口译 |
翻译理论与实践 |
何三宁:《实用英汉翻译教程》, 东南大学出版社, 2009. |
3.综合素质测试。综合素质测试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预先命制一定数量复试题目,通过抽签方式确定各位考生具体复试内容,已抽取的复试试题不得再次使用。复试专家组对考生进行全面考查,现场独立打分。每生测试时间不少于 20 分钟,测试成绩满分为 80 分。具体内容包括:
(1)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
(2)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3)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
(4)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
(5)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
(6)人文素养,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4.面试工作语言为外语。英语语言文学、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学科教学(英语)、翻译硕士等面试小组使用英语,日语语言文学面试小组使用日语。
(四)复试成绩
复试总成绩(满分200分)=英语水平测试(20分)+专业笔试(100分)+综合素质测试成绩(80分),复试专家组成员现场独立评分,其平均分四舍五入取整后即为该考生三项测试最终得分。英语水平测试成绩低于12分(不含12分)或专业笔试成绩低于60分(不含60分)或综合素质测试成绩低于48分(不含48分),不予录取。复试成绩由我校研究生院官方网站统一公布。
(五)同等学力加试
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须加试《英语水平测试》和《英美概况》,同等学力加试共 2 科,采取笔试闭卷方式进行,每科考试时间 2 小时、考试成绩满分为 100 分。加试成绩低于60分者,无录取资格。同等学力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
考核课程 |
参考书 |
英语水平测试 |
孙有中:《大学思辨英语教程》(1-4册). 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 2015. |
英美概况 |
谢福之:《英语国家概况》(修订版). 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 2013. |
(六)复试准备工作
考生在接到参加复试通知之后,按照《重庆师范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中规定的相关程序进行复试准备。
六、拟录取
(一)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包括初试总成绩和复试总成绩,以百分制计算。初试总成绩权重为 60%,复试总成绩权重为 40%。计算规则如下:
综合成绩=(初试总成绩÷初试总分满分)×100×60%+(复试总成绩÷复试总分满分)×100×40%。
(二)拟录取原则
严格按照同一类型、同一专业、同一复试批次参加复试的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拟录取,排序遵循以下原则:
1.第一志愿考生、各批次调剂考生分别排序。
2.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单独排序。
3.全日制与非全日制单独排序。
4.综合成绩相同情况下,依次按照初试总成绩、业务课一、业务课二的优先级进行排序。
报考、复试和录取期间弄虚作假、违纪舞弊者一律不予录取。
七、其他
(一)其他未尽事宜,按照教育部及重庆市相关文件执行。
(二) 本办法由重庆师范大学外国语学院负责解释。